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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多方渠道獲悉,北京近期對領導幹部因私出國(境)進一步收緊,對於處級以上幹部因私出國(境)一般不批准,特殊情況需要經過嚴格程序審批,多個單位還要求處級以上幹部上交因私護照,由單位進行集中管理。
  記者咨詢的多個委辦局、區縣的公職人員表示,他們都聽說最近處級以上幹部因私出國在收緊。記者在一份北京市委組織部關於對領導幹部出國(境)加強管理的通知上看到,這份今年5月下發的通知是針對中共中央組織部《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(境)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》在地方的貫徹落實。
  該文件除了在因公出國(境)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外,明確規定在職的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因私事出國(境)要求從嚴掌握,一般不批准。因特殊情況出國(境)的,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。
  規定明確要求收緊裸官出國,對涉及管理人、財、物、機要檔案和其他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,以及配偶已移居國(境)外和沒有配偶、子女都移居國(境)外的領導幹部要從嚴把關。已經離退休的局級幹部,需要由局級單位黨委審批。該規定還要求因公出國(境)的領導幹部回來後7天內上繳護照,而因私出國(境)的領導幹部回來10天后護照需要上繳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保管,但文件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哪個級別的領導幹部需要上繳護照。
  (《北京青年報》)  (原標題:北京處級以上官員 因私出國一般不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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